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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专利开放许可办理指南

时间:2023-12-27 14:31:00 点击量:315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及《湖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以及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湘知发[2022]3号)的要求,湖南省组织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

一、专利筛选分类储备

高校知识产权中心或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相关部门针对全省22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3个世界级产业群的技术需求,按产业领域梳理存量专利,重点梳理本单位授权后三年内未转化的专利,进行分级分类储备。

二、专利开放许可申请

(一)申请对象

有意愿参与专利开放许可的专利权人。

(二)申请条件

1、专利权属清晰,没有权属纠纷;

2、专利类型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其中,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可以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

3、专利未处于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状态;

4、专利技术属于行业通用性技术,技术含量高且受众面广;

5、原则上专利缴纳年费在三年以上且还未转化的专利。

以下五种专利情形不予支持开放许可:

1、专利权处于独占或者排他许可有效期限内且许可合同已经备案的;

2、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而中止的;

3、专利权处于年费滞纳期的;

4、专利权被质押,未经质押权人许可的;

5、其他不予公告的情形。

开放许可参与单位应对拟开放许可专利的文本信息、法律状态、可实施性等情况进行初步核查评估。

(三)申请材料

1、专利许可信息表(一专利一表,加盖专利权人印章后提交扫描件);

2、开放许可专利信息登记表(Excel表格);

3、开放许可专利类型为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可以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或检索分析报告。

申请人填写上述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申请邮箱:hnzscqbh@126.com。

(四)办理流程

1、信息公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收到的开放许可专利信息进行核查,符合开放许可要求的专利信息将在湖南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信息平台(https://tpr.hnipo.net/)集中公开发布许可信息表并进行统一管理。

2、签订合同:专利开放许可双方达成许可意向后,可签订《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合同》,明确许可双方权利义务,保障许可交易安全。

3、合同备案:若后续专利开放许可实施顺利,鼓励双方当事人到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长沙代办中心进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电话:0731-88856516转4)。

3、信息撤回:提交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后专利权发生转移的,需提交《专利开放许可信息撤回申请表》(扫描件)至hnzscqbh@126.com,撤回已公布的专利开放许可信息。

三、纠纷解决

当事人就实施开放许可发生纠纷的,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和解。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自行协商就合同纠纷达成和解协议。

(二)调解。合同纠纷当事人可向湖南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长沙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他有关行业协会申请人民调解,也可以向省知识产权局、市州知识产权局提出行政调解申请。

(三)仲裁。合同纠纷当事人可根据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向长沙仲裁委知识产权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

(四)诉讼。双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四、咨询方式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运用处 周广宇 0731-85693266

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曹琼 0731-88650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