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治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中国专利局寄交或面交下列文件:
(1)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
(2)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
(3)出质人的正当身份证实;
(4)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实;
(5)专利权的有效证实;
(6)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
(7)上级主管部分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分的批准文件;
(8)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中国专利局以收到上述文件之日为登记申请受理日。